灰色收入 暗撑中国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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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30日08: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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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国内主要城市房价大涨68% 政府加大调控力度但价格仍居高不下 专家分析称——
灰色收入 暗撑中国高房价
世界知名房地产经纪公司英国莱坊日前发布研究报告称,今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大涨68%,涨幅几乎是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两倍,成为全球房地产热度最高的市场。
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加大了房地产调控的力度,出台了遏制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通知,并多次表示打压房价不会手软。
但是,仍然有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房价不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性。这是为什么呢?
针对莱坊公司提出的这个现象,国内家庭收入领域知名学者王小鲁认为,很多潜在的购房者可能比官方数据显示的更有钱。他在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说得更明白些,中国的灰色收入可能正暗暗地支撑着房价,使之不会下滑。”
现象
低收入高房价 楼市依然火爆
城镇居民平均不到1.6万元的人均年收入水平、城镇最高收入10%家庭平均不到4.4万元的人均年收入水平(2008年统计数据),是否反映了实际情况?
如此的收入水平,怎样解释近年来楼市的持续火爆和房价的不断高涨?炒房的海量个人资金来自哪里?
在楼市紧缩政策频频出台,房价却仍“坚强”攀高的背景下,被媒体称为“隐性收入探寻者”的王小鲁发出了重重疑问。
作为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的王小鲁,2007年曾带领研究团队深入调查了中国国民的隐性收入。他认为,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住宅销售和城镇居民收入数据,2009年全年商品住宅销售3.8万亿元,中国的平均房价相当于城镇家庭平均收入的约10倍。
而就在本月21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研究员也在北京公开表示,目前中国人平均15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
原因
灰色收入 支撑住高企的房价
王小鲁指出,现行的住户调查抽样是基于自愿原则确定的,但高收入居民中有相当大比例不愿意接受调查,导致在抽样过程中被迫更换样本,因此在样本更换过程中发生了对高收入居民的遗漏。
另外,他表示,接受调查的高收入居民中,有许多人不愿意提供真实收入信息,特别是一些人有大量不愿暴露、来源不明的“灰色收入”。这部分收入基本上不可能反映在收入调查数据中。“这就解释了为何大中城市房价很高,但住房需求仍然居高不下。”王小鲁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丽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对王小鲁观点的认同。
她说:“目前靠基本工资已经很难买房。统计的国民收入里,只有30%到40%是来自劳动报酬,余下的百分之六七十,都可能是灰色收入。”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是灰色收入支撑住了高房价。
数据
灰色收入扩大速度高于GDP增速
如今,城市街头正在越来越多地出现折价收购高档烟酒、贵重药材、金银饰品以及礼券和购物卡的生意人。王小鲁认为,这样的礼品收购业反映了灰色收入的膨胀趋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最高收入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到4.4万元,而王小鲁用模型分析法的推算结果是13.9万元,是官方统计收入的3.2倍。
王小鲁研究小组的调查在全国19个省(直辖市)的64个不同规模城市,以及14个县的县城和建制镇进行。他们调查了4909个家庭,采用无记名方式。在调查方法上,也采取了若干降低调查敏感度和有利于获得真实数据的措施。
他认为,相比之下,他们的结果更为真实可信,但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
据王小鲁推算,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这比按国家统计局住户收入统计调查的结果高出9.3万亿元(可视为“隐性收入”),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住户可支配收入计算结果高出5.4万亿元。
由于国家统计局的资金流量表数据是依据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王小鲁把这个5.4万亿元的收入视为“灰色收入”。这个“灰色收入”,经由全国经济普查无法发现,但确实客观存在。
他表示,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估算,灰色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可能在15%左右。
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增长的幅度很快。
根据王小鲁2005年第一次进行的中国居民隐性收入调查,这个数字还只有4.8万亿元,其中按同样口径计算的灰色收入部分是2.7万亿元,而2008年中国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都扩大了近1倍。
这显示,中国的灰色收入在以高于GDP增速的速度扩大。与他上一个报告的估算相比,中国人的灰色收入已经翻番,而同时期内名义GDP增长了71.4%。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王小鲁数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 比较差额 差率
最低收入 5350 4754 596 12.5%
低收入 7430 7363 67 0.9%
中低收入 11970 10196 1774 17.4%
中等收入 17900 13984 3916 28.0%
中高收入 27560 19254 8306 43.1%
高收入 54900 26250 28650 109.1%
最高收入 139000 43614 95386 218.7%
数据来源:王小鲁研究小组
2010年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
由表可见:最高收入组的差额和差率最大,2008年统计样本最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只有4.36万元,而调查样本最高收入组为13.9万元,是前者的3.2倍。
灰色收入·定义
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
灰色收入的界定历来被认为“很复杂”,专家给出了这样模糊的定义:黑色收入是非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合法的;而灰色收入介于两者之间。
张丽宾认为,灰色收入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合法的部分,比如老百姓的股票投资、房产投资,而不合法的包括赌博等所得。”
苏海南则认为,灰色收入是指从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收入分配制度之外获得,而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令禁止的收入。
“之所以产生灰色收入的概念,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无法明确界定、不能清楚地判断其合法或非法的收入。”王小鲁说。
王小鲁眼中的灰色收入主要指两种:一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其合法或非法的收入,也包括那些违规违纪但不违法的收入,“比如一位官员的儿子结婚,收受了远高于普通人的结婚彩礼”;第二是实际上非法,但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非法的收入,“比如受贿所得”。
【1】 【2】
灰色收入 暗撑中国高房价
世界知名房地产经纪公司英国莱坊日前发布研究报告称,今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大涨68%,涨幅几乎是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两倍,成为全球房地产热度最高的市场。
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加大了房地产调控的力度,出台了遏制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通知,并多次表示打压房价不会手软。
但是,仍然有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房价不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性。这是为什么呢?
针对莱坊公司提出的这个现象,国内家庭收入领域知名学者王小鲁认为,很多潜在的购房者可能比官方数据显示的更有钱。他在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说得更明白些,中国的灰色收入可能正暗暗地支撑着房价,使之不会下滑。”
现象
低收入高房价 楼市依然火爆
城镇居民平均不到1.6万元的人均年收入水平、城镇最高收入10%家庭平均不到4.4万元的人均年收入水平(2008年统计数据),是否反映了实际情况?
如此的收入水平,怎样解释近年来楼市的持续火爆和房价的不断高涨?炒房的海量个人资金来自哪里?
在楼市紧缩政策频频出台,房价却仍“坚强”攀高的背景下,被媒体称为“隐性收入探寻者”的王小鲁发出了重重疑问。
作为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的王小鲁,2007年曾带领研究团队深入调查了中国国民的隐性收入。他认为,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住宅销售和城镇居民收入数据,2009年全年商品住宅销售3.8万亿元,中国的平均房价相当于城镇家庭平均收入的约10倍。
而就在本月21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研究员也在北京公开表示,目前中国人平均15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
原因
灰色收入 支撑住高企的房价
王小鲁指出,现行的住户调查抽样是基于自愿原则确定的,但高收入居民中有相当大比例不愿意接受调查,导致在抽样过程中被迫更换样本,因此在样本更换过程中发生了对高收入居民的遗漏。
另外,他表示,接受调查的高收入居民中,有许多人不愿意提供真实收入信息,特别是一些人有大量不愿暴露、来源不明的“灰色收入”。这部分收入基本上不可能反映在收入调查数据中。“这就解释了为何大中城市房价很高,但住房需求仍然居高不下。”王小鲁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丽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对王小鲁观点的认同。
她说:“目前靠基本工资已经很难买房。统计的国民收入里,只有30%到40%是来自劳动报酬,余下的百分之六七十,都可能是灰色收入。”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是灰色收入支撑住了高房价。
数据
灰色收入扩大速度高于GDP增速
如今,城市街头正在越来越多地出现折价收购高档烟酒、贵重药材、金银饰品以及礼券和购物卡的生意人。王小鲁认为,这样的礼品收购业反映了灰色收入的膨胀趋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最高收入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到4.4万元,而王小鲁用模型分析法的推算结果是13.9万元,是官方统计收入的3.2倍。
王小鲁研究小组的调查在全国19个省(直辖市)的64个不同规模城市,以及14个县的县城和建制镇进行。他们调查了4909个家庭,采用无记名方式。在调查方法上,也采取了若干降低调查敏感度和有利于获得真实数据的措施。
他认为,相比之下,他们的结果更为真实可信,但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
据王小鲁推算,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这比按国家统计局住户收入统计调查的结果高出9.3万亿元(可视为“隐性收入”),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住户可支配收入计算结果高出5.4万亿元。
由于国家统计局的资金流量表数据是依据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王小鲁把这个5.4万亿元的收入视为“灰色收入”。这个“灰色收入”,经由全国经济普查无法发现,但确实客观存在。
他表示,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估算,灰色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可能在15%左右。
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增长的幅度很快。
根据王小鲁2005年第一次进行的中国居民隐性收入调查,这个数字还只有4.8万亿元,其中按同样口径计算的灰色收入部分是2.7万亿元,而2008年中国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都扩大了近1倍。
这显示,中国的灰色收入在以高于GDP增速的速度扩大。与他上一个报告的估算相比,中国人的灰色收入已经翻番,而同时期内名义GDP增长了71.4%。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王小鲁数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 比较差额 差率
最低收入 5350 4754 596 12.5%
低收入 7430 7363 67 0.9%
中低收入 11970 10196 1774 17.4%
中等收入 17900 13984 3916 28.0%
中高收入 27560 19254 8306 43.1%
高收入 54900 26250 28650 109.1%
最高收入 139000 43614 95386 218.7%
数据来源:王小鲁研究小组
2010年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
由表可见:最高收入组的差额和差率最大,2008年统计样本最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只有4.36万元,而调查样本最高收入组为13.9万元,是前者的3.2倍。
灰色收入·定义
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
灰色收入的界定历来被认为“很复杂”,专家给出了这样模糊的定义:黑色收入是非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合法的;而灰色收入介于两者之间。
张丽宾认为,灰色收入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合法的部分,比如老百姓的股票投资、房产投资,而不合法的包括赌博等所得。”
苏海南则认为,灰色收入是指从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收入分配制度之外获得,而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令禁止的收入。
“之所以产生灰色收入的概念,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无法明确界定、不能清楚地判断其合法或非法的收入。”王小鲁说。
王小鲁眼中的灰色收入主要指两种:一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其合法或非法的收入,也包括那些违规违纪但不违法的收入,“比如一位官员的儿子结婚,收受了远高于普通人的结婚彩礼”;第二是实际上非法,但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非法的收入,“比如受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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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隋立明(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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